张家港市位于中国长江下游南岸,是一座新兴港口工业城市。1986年撤县建市,以境内天然良港—张家港港而命名。全市总面积999平方公里,下辖8个镇和1个管理区,户籍人口89万。2007年全市完成地区生产总值1050亿元,人均GDP达1.2万美元。全市完成地方一般预算收入84亿元,工业产品实现销售收入3150亿元。
中国张家港保税区

张家港保税物流园区 |
江苏扬子江国际化学工业园 |
江苏扬子江高新技术产业园 |
||
| 张家港保税物流园,是2004年经中国国务院批准设立的现代物流特殊经济区域,江苏省政府重点建设的“省级现代服务业集聚区”。面积1.53平方公里,分为东西两区,西区发展集装箱、粮油、散货等综合物流,东区发展国际采购、配送中心以及化工品仓储和分拨。 | 江苏扬子江国际化学工业园,面积24平方公里。是2001年由江苏省人民政府批准设立的张家港保税区的化学工业配套区,享受保税区有关优惠政策,重点发展精细化工、医药生物工程和工程塑料。 | 江苏扬子江高新技术产业园,面积15.69平方公里。是最新设立的保税区发展高新技术产业的功能区域,重点培育电子信息、装备制造、节能环保、汽车配件四大产业。 |


| 税种明细 | 化学工业园 | 高新技术产业园 |
| 所得税 税率为25% | 若经高指委认定为高新技术企业,所得税税率为15%。企业自获利年度起,其利润总额形成园区地方财力部分,第一、二年给予100%补贴,第三至第五年给予50%补贴。07年所得税地方留存部分约为30% | 若经高指委认定为高新技术企业,所得税税率为15%。企业自获利年度起,其利润总额形成园区地方财力部分,第一、二年给予100%补贴,第三至第五年给予50%补贴,对其中经高指委认定的重点生产企业,期满后可继续给予50%补贴。07年所得税地方留存部分约为30% |
| 增值税 | 给予企业所交税款的12%~18%的建设性补助。07年增值税地方留存部分约为20%。 | 自营业之日起,其实现的增加值形成园区地方财力部分,三年内给予80%的补贴,三年期满后给予60%的补贴。07年增值税地方留存部分约为20% |
| 收费部门 | 收费项目 | 收费标准 |
| 社会保 障部门 | 养老保险 | 工资 *26%, 企业交 18%, 个人 8% |
| 待业保险 | 工资 *3%, 企业交 2%, 个人交 1 % | |
| 工伤保险 | 工资 *1% , 由企业交 | |
| 生育保险 | 工资 *1% ,由企业交 | |
| 医疗保险 | 工资 *10%, 企业交 8%, 个人交 2% | |
| 住房公积金管理部门 | 公积金 (月工资基数最高6600最低 750) | 工资 *24% ,企业交 14%, 个人交 10% |
| 工资 *21% ,企业交 12%, 个人交 9% | ||
| 工资 *18% ,企业交 10%, 个人交 8% |
4、天然气
价格: 3.06元/立方米。
5、工业气体
*梅塞尔生产能力:
1)420吨/天 全液化空分装置,其中:液氧:165吨/天,液氮:265吨/天。
2)每小时4000标准立方米氢气重化装置
目前市场价格:液氧 1100元/吨。氢气 3.5元/标方,管道供氢 3元/标方。
液氮 1000元/吨,管道供氮(气体)0.8元/标方。
注:以上为参考价格,工业气体价格受市场影响较大,具体定价可与梅塞尔商谈。
6、污水处理 (园区企业有两种排放方式)
1)企业自己预处理达到国家三级标准排放入污水管网,价格3.76元/吨。
2)张家港保税区胜科水务有限公司帮助企业预处理,再排入污水管网,此价格需与胜科公司具体商谈。
